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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二順位設定貸款全省皆可處理離婚後取得兩證 賣房時還需前妻簽字?

  成先生:我和前妻離婚快4年瞭,離婚時我單位分的房子協議歸我所有。兩年後,單位允許買斷,我就花錢把房子買斷並取得瞭兩證。

  為瞭改善居住環境,我想把這套房子賣瞭再買套新房。找到買傢辦理過戶時,房產局說要我前妻簽字。我前妻說簽字可以,但要我給她20萬元。請問我該怎麼辦?

  律師解答:根據你的情況,取得該房屋兩證時你是離異的單身狀態,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說,你是該房屋唯一的產權人。因此出賣該房屋隻需要你一個人簽字即可,不需要你前妻簽字。如果房產局堅持無你前妻簽字不過戶的,你可以起訴房產局行政不作為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土信貸彰化員林土信貸ews/2014-09-24/07424475242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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